问:我省近日出台政策明确建立与使用相结合、与待遇相匹配的技能人才“新八级工”制度。 请问应该如何开展“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答:“新八级工”是在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五级”技能等级基础上,往下补设学徒工,往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职业技能等级序列。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近日下发的《关于健全完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实施意见》,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主要举措包括以下内容:

    1.全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为技能考试考核主体,采取理论考试、技能考核、综合评审等方式开展评价。支持用人单位依据职工业绩贡献,建立职业技能等级破格晋升机制,推行“车间+考场”互动评价模式,在工作岗位、生产状态、实绩贡献中考察职工技能水平。推动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以及培养应用技术人才的普通高校全面开展在校生自主评价,促进技工院校建设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指导职业院校、普通高校将学分考核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结合。强化评价监管,遴选管理规范、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社会发展和劳动者就业技能提升需求。

    2.全面实施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应当在国家职业标准中具备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领域设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用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对评审办法、评分标准和激励措施等作出具体安排,按照制定方案、组织评审、公示核准、任职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优先在全省“1650”产业体系、发展新质生产力等重点领域评聘一批具有代表性的首席技师。聚焦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现代服务业、工艺美术、非遗传承项目、现代农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全面开展特级技师评聘。

    3.做好学徒工等级衔接。学徒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仅在用人单位内开展。学徒跟随师傅学习期满或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自主进行转正定级考核并发放学徒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创新开展职业技能等级直接认定。职业技能等级直接认定方式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可与本单位岗位练兵、技术攻关、揭榜领题等工作相结合。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对技能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可根据其日常表现、工作业绩,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师带徒”业绩突出的高技能人才,可直接认定技师以上职业技能等级。

    5.鼓励开展各类技能竞赛。完善以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为引领,江苏技能状元大赛为龙头,“江苏工匠”岗位练兵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等群众性赛事活动为基础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推动各地开展综合性竞赛活动,鼓励行业、企业、院校开展特色竞赛活动。完善并落实竞赛获奖选手职业技能等级晋升政策。鼓励企业对竞赛获奖选手建立与岗位使用及薪酬待遇挂钩的长效激励机制。



来源:江苏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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