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办安函〔2023〕6号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高校大学生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开展江苏省第十二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省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2023年新入学的本、专科学生。

二、竞赛内容

主要包括国家安全、财物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公共安全、网络安全、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心理健康以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大学生应知应会的各类安全知识。

三、竞赛流程

竞赛分选拔赛、初赛、复赛、决赛四个阶段。

(一)选拔赛:各高校组织全体新生进入“江苏省第十二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系统”,完成对本校全体新生的安全知识学习和考试,并选出3人(2男1女或1男2女)组成校队,参加初赛。

(二)初赛:省高教学会高校保卫学研究委员会各片区组织,并确定入围复赛学校代表队。

(三)复赛:省高教学会高校保卫学研究委员会组织,并选出本专科院校综合成绩前6名的学校代表队进入决赛。

(四)决赛:省教育厅组织,采取必答、抢答、主题演讲等形式进行比赛。

竞赛具体方案由省高教学会高校保卫学研究委员会另行发布。

四、奖项设置

竞赛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奖等奖项。

五、有关要求

(一)各高校要重视竞赛活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全体新生参加安全知识学习,并为参赛学生提供学习和比赛条件。

(二)要督促未完成“江苏省大学新生安全教育”平台学习任务的新生尽快完成学习考试,学习考试完成情况将纳入此次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

(三)要充分利用竞赛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宣传,创新安全教育形式,丰富安全教育内容,提高安全教育效果,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高教学会保卫研究会杨会芹,025—83791006;省教育厅安稳处刘振华,025—83335661。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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